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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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读后感,我们能更好地理解生活中的复杂与简单,写读后感时,可以考虑书中所使用的叙述手法,以下是高中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7篇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1

?童年》的作者高尔基,原名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他艰辛的生命历程中,完成了他举世闻名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其中最让我倾心的作品便是《童年》。在19世纪俄国黑暗的沙皇专制年代,弥漫着残酷和血腥,再现了俄国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现状。

童年生活应该是每个人最值得回忆、最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大文豪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在他3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幼小的他,还不懂死亡意味着什么,所以他只是注意着他所认为的有趣、奇怪的事情。失去丈夫和父亲的母亲和作者跟着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房主外祖父家里度日子。却经常无故遭受到没有亲情、残暴凶恶的外祖父的毒手,时常被他用树枝抽打的皮开肉绽。就连温柔善良的外祖母也难逃他的魔掌。两个舅舅也“子承父业”,和他们的父亲一样残忍而没有人性。就是他们毒打、折磨死了舅妈。还整天为着自己的私利争吵不休,还觊觎着可怜的寡妇---母亲的那点家产。所幸作者生命中有外祖母这一角色,是她将作者引领到光明的地方,给他无限的温暖和钟爱。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让我们深感沙皇专制制度的腐朽、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的麻木与无助。以及年轻一代的反抗黑暗,追求自由和光明的路程。

比之高尔基的童年,我们简直幸福的像生活在天堂。我们的童年灿烂晶莹,容不得一丁点杂质,无忧无虑。我们甚至都不知道什么叫“打”,从小就被捧在手心里疼的我们,根本无法想象高尔基的痛苦生活。除此之外,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没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把一个无辜的人无端折磨至死的事情。

让人深感钦佩的是从小生长在这种环境中的高尔基,没有耳濡目染,而是从小有一颗善良的内心。在外祖母的悉心指导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不畏强权、敢爱敢恨的灵魂,他利用艰苦的生活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意志刚强的人。正如古训“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他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是他有理想有作为,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一片光明。也是他带领俄国劳动人民走向新生活的道路。

我们需以他为楷模,认真刻苦学习,汲取广博知识,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2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的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故事主要写了高尔基童年时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我”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打击而深深震动。

想着想着,我们现在的社会中,不还是有贫富之分、不平等的看待吗?当我们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一些衣衫褴褛的乞丐,楚楚可怜的小孩子和孤苦无依的老人。这见证了现时社会官员的无能、贪污成矩的不良风气。试问社会怎能会有进步呢?怎能会繁荣昌盛呢?怎能会迈向新的旅程呢?从那个时候起,我心里就暗暗萌生了一个念头: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万人景仰的大英雄,把千千万万个像乞丐那样可怜、无家可归的穷人从恶霸的威胁和利用下,一个个地拯救出来……慢慢地,慢慢地,这颗种子不知何时从我心里缓缓地萌发了,而且那样的坚固、结实……

能把幻想变成现实,那一定是很美好的.我期望自己忽然长大成人,当上了我市市长,我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领导各阶层人民,把我市建设成为第一的城市。要我市舍弃以前的旧面目,不再希望有高尔基那童年般的生活。当我一上任,会执行任务:第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抓好社会治安管理。因为只有这样做,社会才会进步,才不再有“贪污”的现象,人们才不再过上被压迫的生活。第二:抓好事业。要多设一些专门学校,让失学儿童读上书,使学生能茁壮地成长成为国之栋梁。这样不但可以减少无依的儿童,还可以为国家培育人才。其次,还要多设儿童场所,发展儿童的智力,锻炼儿童的身体,做到劳逸结合。第三:设老人福利院。无论是孤寡老人,还是退休职工、干部,都可以搬进去休养,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并且特意派出专门人员为老人服务。这样便能够减少孤苦无依的老人。待到所有设施都实行后,我相信乞丐必定由多变少,由少变无,那时侯的我市一定更好、更美、更繁荣。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3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4

童年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童年的游戏更是难得的宝石,童年无论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它都会成为生命中最诱人的磁场。而《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迹。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卑鄙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 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新的一代是如何坚忍不拔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把在沉睡的民众唤醒。

回忆起我的童年,多么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啊!我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娇,在爷爷奶奶的疼爱下长大。可我还不满足,肆意发脾气。而阿廖沙呢?他很小就失去了爸爸,妈妈又把他丢在了外祖父家。除了外祖母没有人关心他疼他,想到这里,我忽然为我的任性而感到羞愧。想想那时,我是多么的幼稚无知啊!

是啊,我从小就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心里只想着依赖父母,让父母为我遮风挡雨,却忘了自己也要学会长大。是《童年》唤醒了我,教会了我,它让我知道,要像阿廖沙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苦难,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因为我们总要学会长大。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要努力学习,做一个自立自强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我不会再惧怕苦难,再惧怕失败,因为这些与阿廖沙的悲惨命运比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与他相比,我拥有的太多了,也幸福多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坚强呢?回首往事,我要改变那个任性的我;珍惜现在,我要奋发向上,自强不息;展望未来,我会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因为我已长大。

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我会把童年的点点滴滴,当成一份最美好的回忆,用我的力量,谱写我人生最美的篇章!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5

这一篇没有波澜壮阔的历史,没有勾心斗角的权谋,没有帝王将相,也没有野闻轶事,仅仅是一个已经跨过而立之年、偶然被触碰到内心里青春那段旧时光、行走在大道上的人信手涂鸦。谨以此纪念下逝去的时光,和这个泛着一丝寒气的春天的雨夜。

对于一个行走在大道上的人来说,青春文学是绝无可能触及的领域,但是却被这本描述青春岁月的小说触动了。文学的一大魅力就在于给人情感共鸣,我如是给自己解释,无论什么领域,文学就是文学。书中有各式各样的感情,同窗之情、师生之情、父母和子女之情,还有萌发于青涩、懵懂而又美好的爱情;书中有不同的人生际遇,学生、老师,命运的跌宕起伏让人唏嘘;书中还有美好的旧时光,和感情、际遇交织着,像交织着的蛛网一样,网住了记忆,律动着共鸣。

“个人觉得书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用最真实的方式展示了旧时光的美好,这种美好让人心暖,也让人心酸。每一个画面、每一个人都像是曾出现在自己的往事中的。当这些文字和我的记忆互相探访的时候,恍然间仿佛庄生晓梦,旧时光里的人仿佛走到了我眼前,他们都是当年的他们,里面有我的朋友,有我的家人,有我的师长,也有当年的自己。窗外淅沥的雨声中,回忆起十四年前的那段高中岁月,里面出现的一张张面孔,熟悉又陌生,明明是到嘴边的名字就是叫不出来。四年的时光,能够完整记得的,只剩下些零星的片段,周杰伦,南街村的泡面,高考前两周的球赛————完全忘记自己是怎么从两个班级的班主任手中拿到同意比赛的准许。”

书中感情,有着很多种面相,耿耿和余淮、贝塔和张平、徐延亮、韩叙和简单、淮南和洛枳……但是,所有的这些感情都是克制的,结局是清醒的。这是普通人的高中,没有死去活来,没有感天动地。分科后的描写,想起了自己当年鬼使神差的从文科班转到理科班的往事。放弃了优势的文科,转入了不怎么优势的理科,然而怎么也想不起转科的缘由,或许是家里的意志。像小说里那样的重文轻理,现实中也是一样;或许是自己的任性,觉得物理更有挑战。当时的我,肯定不是最好的我,没有主见或者任性。书里其他的感情也很感人和写实,送别贝塔那段朋友的情谊唤起人很多隐于记忆里的温暖;耿耿和父母的情感变化也击中了很多人的心,这种感觉五味杂陈,难以言说。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际遇。从余淮到耿耿,再到同学们,甚至是老师和家长。那句“那时的他是最好的他,但很多年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之所以打动我不是因为有情人的错位,而是隐藏在这句话背后复杂而不同的人生际遇。所谓造化弄人,平生遭际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余淮小时候自信狂傲,也有着让人羡慕的优秀,耿耿平庸迟钝,从来都是仰视余淮,但是命运是说不准的,从高考的那一天开始,以后的每一年都有着比高考十多年都要多的选择、变数和起伏。每个人都像是在时代的裹挟下在命运的路上颠沛流离。有人找得到路,有却人站不住脚。所以他们的人生角色一步一步地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些改变源自自我、家庭、环境等多种因子。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是成熟的开始。可这些故事也许是值得庆幸的,也许是刺痛内心的。际遇的颠簸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变成云泥之别,也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发生颠倒。曾经的自己在长江入海处写下过“漂漂向何处,随风去无迹。”,而今的我在祖国的西南边陲的家中书桌前写下这些文字,人生的轨迹谁能说的准呢。当时的我,肯定也不是最好的我。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最好的自己留给最喜欢的人。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可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全书中点题的一句话,关于感情,也关于际遇。被触动因为人物,也因为自己。虽然没有在最好的时光里做到最好的自己,但是,因为遇到了最好的你,才让自己慢慢的做到最好。你和我,就像舒婷在《致橡树》里写的那样,一棵是橡树,一棵是木棉,可以相互扶持一生的两棵树。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6

童年是每个人必须经历过的。它不仅充满着美妙、快乐、以及幸福,它更是值得回忆的。回忆起天真无邪的童年,确实让人欣慰。但是,并不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如此。然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那么的恐怖与悲惨,总是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得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并且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从此高尔基的童年再度回到黑暗。

不仅高尔基的外祖父如此,并且他的两个舅舅更加凶狠。他的舅舅雅可夫和米哈依尔简直就是魔鬼,经常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这样的日子在高尔基的童年里总是不断地上演着,这怎能不给幼小的高尔基心灵充满恐惧与迷茫呢?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和母亲相继死去,这无疑不是给高尔基今后的生存带来威胁吗?最终高尔基就被外祖父赶出家门靠捡垃圾为生。

面对如此恐怖与悲惨的童年,我们怎么能不动容呢?而我们现在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作为现代的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把握这美好时光,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呢!再说,高尔基在当时那样的背景下都能成为举世闻名的作家,我相信,我们要的是吃得苦中苦的精神,好好努力,那成功就来临了。并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所以说,只要努力就一定成功的。

最后真心祝愿每个人都能如愿!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7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犲狗红娜。带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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