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撰写过程是个人成长与思维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写作读后感,我们能够锻炼逻辑思维,增强论证的说服力,高中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以孝为的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以孝为的读后感篇1
往事的回忆是人生中的一束水仙,娇羞似水;往事的回忆是人生中的一杯清水,淡雅清闲;往事的回忆是人生中的一抹春痕,洒脱飘逸。
——题记
?朝花夕拾》是一本散文集,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藤野先生”和“父亲的病”。因为它们都拥有各自独特的特点。
“藤野先生”这篇散文是鲁迅先生在东京留学时写的,描写的是他的老师。藤野九郎教他们骨学。黑瘦的藤野先生勾起了鲁迅最为深刻的师生之间的回忆。此文流露着鲁迅对藤野先生知识丰富的敬佩,然而更为突出的是,鲁迅对中国人无知与儒弱的愤恨。
“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中国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呜呼,无法可想!”
为什么?为什么中国会是如此直不起腰来,一声声刺耳的“东亚病夫”,难道还没有唤醒他们的直觉吗?难道就要像奴仆一样被他人利用吗?难道非要等到枪口顶着你的头颅时才知道反抗吗?如果真的如此,那就太晚了。
“父亲的病”写出了鲁迅对父亲如海般的一番爱,我猜想这一定是鲁迅最痛苦的回忆了。有人曾说:“父亲对孩子的爱是一座山,一座耸入云霄的山。”而我认为:“孩子对父亲的爱是一条溪,一条清沏透底的溪。”那人说的并非有错,父爱是厚重的。而我确定,当父亲面临痛苦时,孩子都会挺身而出,去为他四处奔波,寻找名医。
“回忆不仅是美好的,而更多的是痛苦,让人心碎的痛苦。”《朝花夕拾》中的回忆始终属于鲁迅回忆中最痛苦的回忆了,中国人的儒弱与父亲的离世都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不可抹去的伤疤。
而在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给予中国人民一个忠告:
我们是龙的传人,怎能跪于一个洋鬼面前?站起来,告诉世界,我们不再是“东亚病夫”,而是腾飞在宇宙的巨龙。
以孝为的读后感篇2
坐在藤椅上,花丛中发出的芳香,轻轻地弥漫身旁,我捧起《朝花夕拾》,品读着从字里行间散发出的独特纯真,随着那一片片幻想云彩,飘过久违的世界。
鲁迅先生是一个幸运儿,但同时又是不幸的儿子,他生活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却可以静静地听游蛉低唱,可以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玩耍,可以在白雪飘飘的冬天捕鸟……但同时,他也承担着超越那个年龄的责任:小小的年纪便得学着放弃,不能畅快地玩耍,要学着去背那些所谓的经典:《鉴略》《千字文》《百家姓》,要去寻找各种稀奇古怪地药引子……他还得痛苦地承受父亲逝世的打击,用小小的肩膀担起家庭的重担,快要成为一家人的顶梁柱。
或许,正是因为那个黑暗动荡的时代,才成就了当时的鲁迅。他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思考,学会了生活,这些也教会了我成长。
?朝花夕拾》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许多情节我会一辈子记得:像《狗猫鼠》一文中,幼年的鲁迅只因为妈妈说了句“隐鼠大概被猫吃了吧”,便开始对猫痛下狠手,见猫就打,读来确实让人忍俊不禁。有些地方,鲁迅先生虽然写的是“喜剧”,可细细品读之后却能发现淡淡的苦涩,那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童年在渐渐离我们而去,总有一天会消失在时间的长河中,可它却会永远留在我们那一段段琐碎的记忆里,在我们心底最柔软的地方闪闪发光。虽然只是点点滴滴,却能照亮你我前行的路。在如今这个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不如让我们停下匆忙追赶的脚步,找一个微风徐徐的午后,捧起这本《朝花夕拾》,去感受那被我们遗忘在记忆深处的童年。
起风了,轻柔的风中夹杂着花香,书页在膝盖上轻轻的翻动,我看着花园里姹紫嫣红的花,又想起了那充满趣味的百草园……
以孝为的读后感篇3
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形象:调皮、恶作剧、逃学,这自然是家常便饭,不仅这样,捣蛋的方法一次比一次历害,让人琢磨不透,防不胜防。但他也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十分活泼的孩子——汤姆。所以,和我所有看过的.书比起来,我更喜欢《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讲的是汤姆·索亚是镇上的一个淘气包,他想带着他的朋友:哈克、乔去当海盗。为了检验他们自己的胆量,汤姆带着哈克来到了墓地。然而,在墓碑后,他们看到恶棍印第安人乔把医生杀了并嫁祸于彼得,由于害怕印第安人乔,他们立誓不告密。后来汤姆带着他的两个小伙伴住到了一个荒岛上,镇上的人以为他们死了。就在人们为他们举行追悼会时,他们却回来了,并且揭发了印第安人乔,他却逃走了。后来在一次野营活动中,他们遇见了乔埃并把他困在了山洞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中,帮助人们抓住了这个恶棍。他们成为了“小英雄”。
虽然汤姆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却让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心中充满善良、富有正义感的孩子。肢体语言的缺陷,并不能掩盖住他内心的优点。汤姆曾说他自己是一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爱他;以前责怪过他的人发觉自己做错时,也很懊悔。汤姆本想好好地做人,努力向上,变成一位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可没人理会。
汤姆的崇拜者是海盗。虽然在我们的眼中,海盗是一个最贪婪的大坏蛋,人们对他深恶痛绝;但是,在汤姆的眼中,海盗不但不是一个贪婪的坏蛋,而且是一个行侠仗义的大好人。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并且还贪婪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说,汤姆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小小年纪的汤姆,足智多谋。在犯了错误要接受惩罚时,总会想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鬼点子来为自己开脱。聪明爱动的他,经常把同伴耍得团团转,自己便坐收渔翁之利。
读完这本有着浓厚童年气息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赏心悦目,也让我知道了人这一生要笑对生活,生活才能丰富多彩。不要总想伤心的事情,想不开,令自己不愉快。面对每一件事,我们都要乐观向上,才会使自己更加充实,使自己每一天都像童年一样天真烂漫。
以孝为的读后感篇4
朝花夕拾这本书想必不少人读过,但是“每人心中都会有一个哈姆雷特”。每人的读后体会也是各不相同的。所以,我想把我的体会和大家分享,也想借某篇来表达作者情感。
翻开这本多元的散文集,有童年的趣味,有求学的不易,也有外国朋友的友好……然而最本质的却是反应了作者对当时人们的生活环境,社会风气等进行毫无掩饰的揭露与批判。
当看到我们家的猫,我就会想起鲁讯先生笔下的《狗·猫·鼠》当然,不是说我们家的猫不好,而是由此联想到了鲁迅生活中那些“正人君子”的所做所为。鲁迅也由隐鼠被吃这件事,将他对生活中“猫”的批判体现得淋漓尽致。
阿长这个人物,鲁迅先生刻画得可算是惟妙惟肖。她既是一个保姆,又是一个迷信之人。这也体现了当时社会,人们的最大缺陷,迷信。
不过,这也不算稀奇,现在历史老师告诉我们,当一些人们处于下层,生活压力大时,他们不得不需要一种信仰或迷信来支撑他们,其中也暗含着对社会的不满……
“父亲的病”鲁迅从对社会上一些名医的崇拜,到对他们的不肖,这些医生表面上是治病,而实际上是骗钱,药效甚微,价格却昂贵。表面上是名医,实际上是骗子!这也反映了社会的不稳定风气不正,也是人们不信西医只信中医的一些事实与现象。
总之,在“朝花夕拾”这本书里,既能找到童年的无限趣味,又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及对黑暗社会的批判。
我们要学鲁迅先生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硬骨头精神,敢对错误的东西说“不”甘愿为人民服务。
以孝为的读后感篇5
在寒假的这几天里,我读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就是《格列佛游记》,这是英国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杰出的游记体讽刺小说,这本书通过主人公格列佛的镜头来叙述他自己周游四国的奇特经历。虽然读来很有趣味性,但仔细体会,其中还处处揭露着英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作者那杰出的讽刺手法让我赞叹不已、感触极深。
主人公格列佛是个英国外科医生,后升任船长,受过良好,为自己的祖国而自豪,爱为祖国打抱不平。并且在职业和政治两方面似乎都颇有见识,但他本质上其实一个平庸的人,而作者斯威夫特正是利用了主人公的这种局限达到了最充分的讽刺效果。其中他到小人国和大人国的历程给我留下的印象极其深刻。格列佛对这两个国家的态度形成了分外鲜明的对比。在小人国,国民是他身体的十二分之一。格列佛仗着自己身体优势,神气十足得意扬扬,每天都狠狠灌下一大堆食物,却不知道这些食物够那里的国民吃几个星期啊。小人们十分畏惧他,让他吃饱喝足却又暗中利用他和邻国开战。站在小人们中间,格列佛仿佛成了一座巨人山……然而在大人国里却恰恰相反:大人国国民的身体是格列佛的12倍!他再也不敢得意了,在小人国里的那副神气跑到了九霄云外。低头哈腰,在那里是平常的事,因为只要有人把他拎起来轻轻一扔,那可就完蛋了!作者通过格列佛的历险暗讽当时的英国社会的政治。显然这是在说明,当时英国社会十分黑暗,作者以格列佛为例子,形象地写出了像格列佛这样的人对上级阿谀奉承、低眉顺眼;对部下却使权弄势、趾高气扬。在上级脚下他们点头哈腰,活像一只小宠物;可对待部下不屑一顾,以为自己成了巨人。这种人真应该遭到唾弃!
在《格列佛游记》这本书里,我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别样的讽刺手法,其中既有暗讽也有进行直接的讽刺。作者斯威福特的独特写作风格,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读过这本书,我感到十分充实!
以孝为的读后感篇6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
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以孝为的读后感篇7
这屹立在东方五千年的泱泱华夏,在上古时代就有了忠孝之说。在那个禅让制的时代,唐尧选择了虞舜做他的接班人,虞舜不仅日夜照顾他双目失明的老父亲,对待三番五次想要害他的弟弟和继母也极其和善。当娥皇和女英嫁入他家,他亦要求妻子孝敬公婆,并不因为身份高贵而迁就她们。当唐尧命其掌管行政事务,他十分注意选拔人才。后来成了受人尊敬和爱戴的君主。
可见,在那时的中国,人们就将“孝”作为“忠”的前提,正所谓是:“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在我看来,当一个人将对父母的孝顺之情同时给予一个国家,一位君主时,孝,便是忠;而当一个人为百姓祈福,为苍生立命,为万世开太平,他便又最大限度的做到了忠。当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难道其父母还要受穷苦不成?故这便又是孝。就是这样,“忠孝”一词就被流传下来。有人言:“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其实,当忠孝一词流传开来的时候,我们就已说不清什么是纯粹的“忠”,纯粹的“孝”。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孔子便为我们勾勒出了一个“大同”的社会,人们“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如此说来“孝”不仅仅是对自己的父母,而是要对全天下的父母。这时,“孝”便成了一种责任,全天下都尊敬老人的责任。唯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进步。所以,“孝敬老人”便成了人们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一条道德准则。
古往今来,中国的统治者都注重以孝治国。故忠孝之人往往被委以重用,有了施展才华的机会,原本就受人尊敬的忠孝之人,若能再为国为民做一番大事,那便赢得了生前身后名,成为万世歌颂之英雄。
如今,“孝”是我们这个时代人人所称颂的爱。2007年,全国共选出了11位“孝老爱亲模范人物”,当读完他们那些催人泪下的故事,我感谢所有做到至忠至孝的人,是他们用忠孝,诠释着生活的真谛,是他们用忠孝告诉我世上有着这种超越平凡的勇气。
无论天荒地老,无论沧海桑田,是忠孝之人的赤子之心,见证了中华文明五千年血脉相随的道义,而我们也会将它这样传承下去,因为我们都是炎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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