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中可以适当引用一些事实、数据或者例子来支撑自己的论点,增加说服力,充实的内容是作文的灵魂,它关乎作品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了作品的质量,下面是高中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熟悉的同学作文推荐5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熟悉的同学作文篇1
我最熟悉的同学姓汪名晓龙,他是我们班的大组长,大家平时喜欢叫他汪大组长。
他是我们班学习最认真的同学,每次上课,他总是全神贯注地听着老师讲课,眼睛一直跟老师看,手中的笔不停的记着,显得十分投入。即使在课余时间也不例外,有一次,他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一本叫《冒险小虎队》的`书,后面的同学开了个玩笑,拿起笔,用笔头碰碰他的背,可是他却纹丝不动,似乎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后面的同学看见他一动不动,又继续用笔轻轻敲他的背,连续几次后,他终于忍无可忍了,回头对开玩笑的同学说:“非书勿忧。”后面的同学听后笑着说:“真不愧是书迷!”
汪晓龙不但看书做事十分认真,成绩优秀,而且也十分谦虚。有一次,我们班投票选举优秀学生,结果是汪晓龙票数最多,名列榜首。当大家都来向他祝贺时,他悄悄地走到班主任身边说:“我弃权参加此次优秀学生评选。”我们班上其他同学都十分惊讶,心想:能当优秀学生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愿望。班主任似乎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突然,有人说:“弃权,你神精病呀!”但他却说:“我觉得我做得不够好,我想把机会留给别人。”这时,那位骂他的同学脸红了,并惭愧地低下了头。顿时教室里也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一阵热烈的的掌声,同学们纷纷地向他投来赞许的目光,并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我最熟悉的同学汪晓龙,别看他只有十一岁,但在学习面前从不退让的他,总是在荣誉和利益面前一直谦让着。他真不愧于是全班同学心中的优秀学生。
我熟悉的同学作文篇2
我们在学习中,都会遇到一些烦恼的事情,也自然少不了同学的帮助,现在我想给我的同学,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李秉涵画张像。
我要画就要画她的眼睛,因为她大而有神的眼睛会说话。有一次,我没有带钢笔我向同桌借笔,不管我怎么央求,同桌都不肯借给我笔用,我又找了周围几个同学借,也没借到,正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只见李秉涵用一双会话的眼睛告诉我:“给你一支钢笔用!”我感激地接过笔。
我要画就画她的嘴巴和耳朵,因为她的嘴巴既小巧又厉害,又一次我们去超市同时看见了一支好看的钢笔,但是这是最后一支了,我心想:完了,我又输了。这时她已拿起了那支笔。我急忙对她说:“是我先发现的。”她不甘示弱地对我说:“你发现了,你又没拿,我怎么知道你也喜欢这支笔。”我没理论过她,自然笔也成了她的。她的耳朵很“灵”像长了千里耳一样,只要有人说她坏话,她就用飞一样的速度跑过去找人理论,同学们都不敢背后说她坏话,我真佩服她的千里耳。
我要画要画她的眉毛,因为你只要看见她那弯弯的眉毛,就像看见了一位开心的小公主一样,不管什么烦恼都没了。有一次我把她的眉毛画成巧克力面条,惹得同学们哈哈大笑。每当看到她的眉毛我就会很开心。
同学们看我画得像不像,不管怎么样,她都是我的好朋友。
我熟悉的同学作文篇3
你们知道我最熟悉的一位同学是谁吗?嘿嘿,不知道了吧,那就认真读这篇文章吧。
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樱桃小嘴,皮肤黝黑,喜欢把头发扎得高高的,走起路来甩来甩去的。她个子又高又瘦,爱穿一件紫色的裙子。还是我们班著名的“十大暴力女”之一,我就是其中一位受害者。
我和她是在幼儿园认识的。当时,她一来幼儿园,我就和她特别投缘,于是,我就想和她弄好关系。这不,到现在为止我们还在一个班呢!
她有许多优点,比如写字好,跳舞好,画画好,爱思考等。她上课喜欢发言就是声音太小了,有时连蚊子也听不见她的声音,但是下课后说话的声音却非常。
她有一个怪癖就是不喜欢别人拉她的手。要是我们三一班的任何一个人,无论男生女生谁碰了她的手都会被她打的很惨。记得有一次课间,我急的'出去上厕所,无意间碰到了她的手。她立马抬起脚,一下把我踢倒在地,我还迷迷糊糊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倒在地上。等我反应过来,问她为什么踢我?她厉声说:“谁让你拉我手了。”“啊?我拉你手?我没注意,但是我绝对不是故意的。”自那次之后,我每次见她都会小心翼翼,免得受伤。
这就是我的同学——小陈,你们喜欢她吗?
我熟悉的同学作文篇4
开学的第一声铃响起,在校园中穿梭,传递着兴奋与喜悦。踏入崭新的教室,却看见了熟悉的同学。
我们好像没有变,一见如故,莫名的熟悉感在座位间不断叠加,这个空荡的教室,顿时活跃起来。可是,仔细看看,我们都变了,身高变了,声音变了,性格变了,变得和这个教室一样,神秘又朦胧。
新学期,新气象,新教室,新老师新这个字,总是囊括许多含义。新的学期,我们从头开始,却依旧延续着上学期的课本;新的教室,找不到路,却有上个学期的熟悉感;新的我们,不同的模样,却皆由上个学期蜕变而来。新,是自我的改变,是旧的延续,是陌生的熟悉。
远远地能看到前方,充满未知与光明,与你同行的他们,摩拳擦掌,嗨,我们亦敌亦友啊,来自朋友的呼唤,互相你追我赶,向着大道狂奔,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铺垫。前方充满危险,用友谊作护盾,站在陌生的沙场,笔尖跳开一线亮光,新的我们,以新的血泪叙写新的篇章。这是学生,也是我们。
前面会有暴风雨,切要小心,学会苦中作乐,有伞撑伞,没伞,就站在雨中微笑,不要放弃,不要灰心,人才就是见过雨后晴天比别人多的人。挫折不可怕,可怕的是堕落。十年寒窗,每一步都很辛苦,与风雨斗争,做一只搏击暴风雨的海燕,才能在未来的天空翱翔。心灵鸡汤不一定有用,却能在你绝望时给你一线希望。
以乐观的心态观万物,在教室中,用自己手中的一支笔,在试卷中杀出一匹黑马,不辜负自己一直以来的煎熬,把同学当成对手,互相切磋比较,不以言语伤人,尊重敌人,也尊重自己。
这是我开学以来想对自己说的一切,不为其他,只为不留遗憾。
天色渐渐昏暗,夜幕中,明星在朦胧的月光中,闪烁着些许太阳的光芒,那是夜的启明星,也是新学期的希望之火。
我熟悉的同学作文篇5
如果你问我,我最熟悉的同学是谁,我会滔滔不绝地说出许多曾经和现在和我共同学习的朋友。但如果你在问题中加一个“最”字,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熟悉的同学就是刘浩然。
不是我吹牛,我和刘浩然在上幼儿园时就是同学,相处的时间少说也有九年。这么长时间的同学,我就只有一个。故此和他是所有同学中最了解最熟悉的.。
刘浩然很瘦,站直了像一根细细的杆子,弯腰像条软软的柳枝,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多余的脂肪。他的胳膊腿儿也都细得像木条,好像一折就断了—真是瘦骨如柴。我和他正好相反,虽然不是个大胖子,但在他面前也不敢说自己苗条。
这还不是他最大的特点。要说到刘浩然,人们想起的往往是他那尖尖的脑袋。没错,刘浩然本身身子就瘦,脸自然也不会圆,他那张瓜子儿脸,再加上两侧短,中间竖着的尖头发,使人一见了,便会深深地记住他。什么尖头啊,鸡冠头啊,菠萝头啊,都是大家给他起的外号。可相对而言,我还是喜欢叫他的大名—刘浩然。
我可不只是对刘浩然的外貌、体型特征有充分了解,更熟悉的还是他的内在。我知道刘浩然是一个外向的孩子,不但喜欢和中国人打交道,还时不时和我们学校的外教聊上几句;我知道刘浩然风趣幽默,总喜欢开一些只有我们俩听得懂的玩笑;我知道他喜欢跑步、踢球,次次为我们班争夺荣誉;我知道刘浩然多才多艺,会弹钢琴、吹葫芦丝,还能弹几下吉他;我知道语文会写作文,数学会答难题,英语也是能说会道……
只可惜一点,刘浩然要走了,要去哪儿?干什么?什么时候走?他在这个学期末就要跟着全家一起,到加拿大学习。其实,准确地说是回老家,因为他生在那里,只不过是半岁时来到北京。而现在刘浩然就要再回到那个一点都不熟悉的所谓的故土。
我熟悉的同学作文推荐5篇相关文章:
★ 我的同学作文5篇